通知公告
 
 
我院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
2016-03-09 00:00     (点击: )
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》整体部署,我院于2016年3月5日上午十点在电气楼315会议室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,针对开展全院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做了专题工作安排,院党委书记雷敏郑重阐明了此项工作的严肃性、重要性,对具体任务进行了明确指示,要求各级党组织积极配合、务必按程序认真进行,就此并成立了学院“集中排查”工作小组:

组 长:雷 敏

执 行 组长:李燕林

执行副组长:朱永祥

成 员:廖 兴、夏叶文、刘伟雄、余晟鹏

具体工作部署如下:

一、排查对象和任务

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。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,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。重点是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;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党员,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;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、离职教职工党员。

排查的主要任务是,核查党员身份信息,摸清流动党员底数,理顺党员组织关系,健全完善党员档案,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。

二、排查步骤

(一)集中摸排。3月上旬,党支部根据党员名册、入党材料、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、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,对党员基本信息、组织关系转接、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、外出流动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,填写《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1),对流动党员、失联党员进行重点登记。要认真审核党员档案材料,做好鉴别、完善、补充工作,按照党员档案保管权限落实管理责任。

(二)联系查找。3月中旬,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,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查找;对2007年实行组织关系回执制度以来,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,二级党组织要逐一清查,并通知党支部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,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。要调查分析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具体原因,核实党员有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。联系查找和调查核实情况要详细记录。

(三)登记造册。根据摸排查找情况,完善党员名册、党员档案等基础资料。要建立党员档案室,规范党员档案管理,同时,建立党员档案管理电子台账,定期维护更新。党支部填写《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》(附件2)和《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》(附件3),报学院党委核查;院党委填写《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4),4月1日前,由院党委将排查工作小结和《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4)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。

(四)规范管理。区分不同情况,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。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,及时办理转出手续;对已转出组织关系、因客观原因未能落实的,相关党组织衔接做好转接工作;对党员出国(境)留学和从事劳务的,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。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或无法认定党员身份、出国(境)定居、本人提出退党的,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。

(五)组织处置。6月中旬前,对经排查取得联系、确有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,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、处分。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、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,依照相关规定程序,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。

(六)分析总结。6月底,院党委结合排查,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,深入分析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。7月1日前,院党委形成综合报告,填写《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5),并将综合报告和附件2、3、4、5表格以纸质稿和电子稿报学校党委组织部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(一)明确工作责任。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是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,面广量大、点多线长,政治性、政策性很强。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,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、作出统一安排、精心组织推动。要认真履行职责,专门组织力量抓好组织实施,强化业务培训,加强督查和指导,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。院党委具体指导党支部做好排查工作,帮助党支部书记熟悉政策、掌握方法,安排足够的人员和精力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进行核实把关,确保集中排查工作取得实效。党支部要切实把责任担起来,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,把工作做细做实,防止走形式、出偏差。对工作不深入、应付了事的要及时批评教育、及时纠正,对排查结果失实失真的要责令重新进行,对在排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。

(二)严格把握政策。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,情况复杂、政策性强。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关于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的规定,本着对党组织和党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有关工作。在进行组织处置时要严格认真、稳妥有序,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,结合实际研究提出组织处置的具体政策,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,重大问题及时报告,防止简单粗糙、宽严失度。排查工作不作宣传报道,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、不在网络发布。

(三)加强统筹协调。对党支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,及时反映到学校党委组织部,组织部将加强协调、帮助解决。

院党委将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工作,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,同时将电子稿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。

附件:1.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信息登记表

2.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

3.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

4.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

5.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

中共湖南工业大学

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

2016年3月1日

附件:全文通知及附带表格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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