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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17年6月结题工作的通知
2017-06-26 00:00     (点击: )

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:

根据《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2010年第二次修订)相关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17年6月的结题工作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 结题范围

1、研究年限已到尚未结题的项目原则上要求申请结题。

2、2016年度的教育厅项目不在此次结题范围之内,其他研究时间达到2年但研究年限未到的项目,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期限及研究进展,确定是否参与本次结题。

二、 结题流程

1、结题须在“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”中进行。打开系统,选择“结题人员登陆”,输入项目相关信息登录系统,完成结题材料的填写与上传。系统网址:


2、请项目负责人参照模板填写结题报告、研究报告和成果简介(附件1、2、3),并由学院组织专家组(副高职称及以上,5人,其中本校专家不超过2人,且专家组组长须为外校专家)对项目进行验收审核,形成验收意见(不可只填写通过验收、同意验收等),并填写在结题报告中,专家签名栏必须手写。

3、通过专家组验收的项目主持人,请带有专家签名的结题报告到科技处盖章,将签名盖章页扫描后添加到结题报告电子版对应位置,然后在结题系统中录入结题数据,上传结题报告(签字盖章版)、研究报告、成果简介及相关成果附件(论文录用通知、书稿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),并提交。

4、科技处将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推荐到教育厅。

三、 时间安排

请项目负责人于6月27日17:00前提交纸质结题材料各1份(含结题报告、研究报告和成果简介)到科技处。

四、 注意事项

1、教育厅在系统中对各高校的结题材料进行复查,对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。

2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每人限参与在研项目及新申报项目2项,请项目负责人按时结题。

科技处联系人:罗学明

联系电话:0731-22183437

附件一:教育厅结题报告模板

附件二:教育厅研究报告模板

附件三:教育厅成果简介模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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