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工会小组,各位代表:
我院拟定于2018年1月上旬召开第二届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,为使广大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,切实履行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职能,收集反映教职工的建议和要求,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、积极性和创造性,为促进学校持续、稳定、健康、科学发展建言献策,根据《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》和《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工作条例》的要求,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,应向广大代表征集提案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案征集的范围
1.关于学院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,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,全面提高教育质量,进一步做好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等方面的工作,努力提高办学效益等方面的建议;
2.关于学院进一步加强管理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建议;
3.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;
4.关于教代会暨工代会如何在新形势下,发挥民主监督作用,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,推进院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建议;
5.关于促进学院改革与发展,维护学院稳定和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,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,解决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的建议;
6.其他方面的建议。
二、提案征集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要求
1.各代表于2017年12月28日下午17:00以前,将提案表一式两份送交学院分工会宓茜老师处,并提交电子稿
2.提案不能与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、政策相抵触。属于党、团事务和民主党派、人民团体的问题,或属于学术性问题,或学院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,以及属于个人的问题均不应列为提案;
3.提案必须包括三部分:(1)提案题目,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;(2)情况分析,即提出提案的理由、原因或根据;(3)具体建议,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;
4.提案要做到一事一案、一案一表,对一案多事且涉及多个部门的提案,提案工作小组将按无效提案处理;
5.代表提案必须严格按照提案要求撰写,符合要求的提案作为提案处理,不符合要求的提案将转为建议处理;
6.提案表要求一律用钢笔蓝、黑墨水填写或打印(提案人和附议人必须手写签名),一式二份,字迹工整,文字简捷明了。
三、提案征集的方法和处理
1.提案应由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,通过调查研究,弄清事实的基础上提出;
2.征集的提案,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,经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并签名,方为有效;
3.提案工作小组负责完成提案的审查与立案工作,经报请大会主席团审批后,向大会报告提案征集工作和立案情况。大会闭幕后由院工会提案工作小组负责督促提案落实工作。
特此通知
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
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分会
2017年1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