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,努力进取,根据省财政厅、教育厅文件规定,现就我院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领导机构
成立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,设立评审委员会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电气学院学工办:
组长:窦军伟
副组长:夏叶文
成员:肖凡、何清林、汤子为、向玥、罗正友、尹无瑕、陈西凤、梁茜、朱元英、南高伟、各班班主任、电气学院学生互助服务中心
联系电话:22183272
二、评选依据
严格按2020年9月版《学生手册》中的《湖南工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》(试行)规定组织进行评选。
三、名额分配
后续名额分配和正式评审方案通知在学校上会后通过后再进行发布,按校资助中心要求,学院报名申请工作先启动,按照往年标准我院名额大概在4-5名。
四、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: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、专科生中二年级(含二年级)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;
3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4、遵守宪法、法律和社会公德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任何受处分记录;
5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6、学习努力刻苦,学习成绩优异,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,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%(含10%)的学生,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。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。
7、大学期间至少获得一项校级以上(含校级)荣誉;
8、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 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
五、准备材料:
1.2020-2021学年成绩单(纸质档);
2.2000字左右的优秀事迹材料(自荐材料纸质档);
3.2020-2021学年获奖证书复印件;
4.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。
六、评选方式:
申请人准备一段自荐材料演讲(时间3分钟左右),评委老师根据现场表现、综合成绩、所获荣誉打分,评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,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。
七、报名方式及时间:
1.申请人于9月16日(本周四)18点之前打开链接填写(2020-2021)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初审表(https://www.wjx.top/vj/htOdmYi.aspx)。
2.评选时间暂定于9月17日(本周五)下午14:30电气楼315。请初审符合评选要求的同学携带证明材料按时到场。